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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起航

坚决与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的学术不端斗争

 
 
 

日志

 
 

(1)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胡乃静学术不端证据  

2018-01-07 09:36:32|  分类: 立信金融 |  标签: |举报 |字号 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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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置顶博文已发生改变,有关名单随博文(证据)发布而更新。]

胡乃静现为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信息管理学院院长,教授职称。

1、  胡乃静作为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与其他两人发表了论文一篇,如下图:

 (1)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胡乃静学术不端证据 - 林海清 - 重新起航

   

2、发表在《计算机工程》期刊上的这篇论文属于专业性极强的软件工程方面的论文。期刊收稿日期及胡乃静对三位作者的介绍如下图:

 (1)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胡乃静学术不端证据 - 林海清 - 重新起航

 

第二作者俞新梅是胡乃静的妻子,2002后到上海金融学院工作,那时她刚刚大专毕业不久,而且是文科专业毕业,在一个系的办公室担任文秘工作,2005年后参加上海金融学院成人高等教育,获得本科文凭。俞新梅根本不具备写作上述论文所具备的专业知识。

 

根据上述论文的内容来看,至少需要计算机专业并做过较多计算机软件项目的本科生才能参与研究。

 

另外,在2003年时,由于其大专毕业不久,又没有给学生上过课,俞新梅是否具有“助教”职称值得查证,其至今仍在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一个二级学院担任文秘工作。

 

实际上,胡乃静在其博士论文的“致谢辞”部分,除了描述其导师和同学等在学业上的帮助之外,还描述了俞新梅的作用,见下图:

 (1)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胡乃静学术不端证据 - 林海清 - 重新起航

 

    当然,有了胡乃静的博士论文,就比较容易理解其博士后研究、上海市科委课题、各类基金项目、用于评职称的各篇论文等等的内容了。上述论文出现在其副高职称评定中的可能性很大。

 

    3、胡乃静把俞新梅列为上述论文的作者并排在属于计算机专业教师的第三作者之前,这一行为属于学术不端行为,符合《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中“虚构合作者共同署名”之规定;而俞新梅的行为符合《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中“未参加研究或创作而在研究成果、学术论文上署名”之规定。

 

    4、上述论文的内容主要基于2002年前胡乃静读博期间“参加”的复杂而庞大的“上海市卫生局信息系统测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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