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搞学术不端方面,唐海燕不是新手,早就是个老司机了。
第一部分:客观事实和证据
一、论文1和论文2
论文1:唐海燕在《亚太经济》1991 年第 2 期发表论文《亚太经济合作中我国的基本对策》
论文2:唐海燕在《特区经济》1992年第9期发表论文《亚太经济合作中我国的基本对策》
这两篇论文98%左右的内容和文字描述相同。
论文1发表一年半后,唐海燕在对论文1的少数文字和语句进行了修改后发表了论文2。
论文2发表的期刊《特区经济》是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来源期刊。
第二部分:唐海燕的学术不端行为
根据上述客观事实和证据,唐海燕的行为属于一稿两投行为,而且属于主观故意性明显的一稿两投行为。唐海燕欺骗了期刊、期刊的编辑、期刊聘用的论文审稿人员等等,浪费了各种社会资源,污染了期刊数据库,并埋下了版权纠纷的隐患。唐海燕还因此获得了两份稿费。
一稿两投属于国际学术界公认的学术不端行为,一旦发现就面临撤稿、解聘等处罚,没有一所大学不反对一稿两投。
唐海燕是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正厅级院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华东师范大学兼职博士生导师,不是一般的教师。
强烈建议:先看我新浪和网易博客2016年9月13日及2017年12月29日的博文,将非常有助于理解我今后发布的有关唐海燕的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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